建一个一千平米的商场需要什么消防设施
1、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常用灭火器配置,参照灭火器配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3、消防控制中心
4、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防烟排烟系统
6、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
7、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8、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系统的联动控制,
扩展资料: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消防设施
六层住宅楼的关于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消防井等消防设计标准是什么?我需要具体法规条文,谢谢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这个建筑高度21米内的住宅楼可以不需要消防设施,具体见《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第八章节,第五章节的安全疏散和避难,第六章节的管道井。
六层住宅楼建筑高度不超过21米,按照规定可以不设室内消火栓;建筑周边应设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间距不大于120m;灭火器按轻危险级场所设置;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距最近的安全出口距离不大于15m时可采用一个安全出口。
建标[1995]26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45—82同时废止。
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主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