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钓鱼证可以通过政府渔业部的网站直接办理。关于钓鱼有以下三条规定限制:
1、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实施任何动机的钓鱼行为;
2、有些地区部分水库根据地方祥光政策规定不允许钓鱼;
3、私人拥有的渔业养殖区根据私人规定来决定是否可以钓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海、专属经济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采取措施,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
如何申请钓鱼证
法律分析:一. 钓鱼证可以通过政府渔业部的网站直接办理。二. 如果您不想通过网上办理钓鱼证,也可以在任何一家渔具专卖店办理。办理时需提供以下任意一个证件:安省驾照,枫叶卡,护照。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设立幼鱼保护区的决定》 为了保护大黄鱼和带鱼的幼鱼繁殖成长,国务院决定从1981年4月22日起,在东海和黄海设立两个幼鱼保护区。具体位置和时间如下:
一、大黄鱼幼鱼保护区位置:以下列各点顺次连结的直线所围的海域:
1.北纬29度、东经122度45分之点;
2.北纬29度、东经123度15分之点;
3.北纬27度30分、东经122度之点;
4.北纬27度、东经121度40分之点;
5.北纬27度、东经121度10分之点;
6.北纬27度30分、东经121度10分之点;
7.北纬29度、东经122度45分之点。
2021新余仙女湖钓鱼证什么时候办
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5日。【拓展资料】
2020年仙女湖垂钓证办理公告
为保护仙女湖水环境,维护景区旅游良好秩序,确保仙女湖有序垂钓,经研究,2020年垂钓证实行总量控制、统一报名、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办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办证数量
新余市片区的普通证1650张,摇号产生(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650人,报名者即为中签者),分宜县片区350张,由分宜县钓鱼协会自行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老年证不限数量。 普通证是指持有新余本地有效身份证或本地户籍,且出生日期在196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按普通证报名,按规定通过摇号产生中签名单。 老年证是指持有新余本地有效身份证或本地户籍,且出生日期在1960年4月1日之前出生者,按老年证报名。外地证取消办理。
二、报名事项及办理流程
1、报名时间:所有类别的垂钓证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5日。
2、报名和缴费:新余市片区的垂钓爱好者(包括普通证、老年证)统一在“仙女湖渔政”的公众号上报名缴费,请关注仙女湖区渔政局的公众号:仙女湖渔政,(报名照片标准格式:102*126,BMP或JPG格式证件头像,背景为单色)。
公众号上有提示菜单,进入报名页面按提示操作报名。报名成功后,微信页面会显示“你已经报名成功”的反馈信息。(不接受线下报名及缴费)
查询:如果你不记得或不确定是否报名成功,可以进入查询页面通过身份证号查询,系统会反馈你是否报名成功。
缴费:所有报名成功者必须通过仙女湖区渔政局的微信公众号系统完成缴费,仙女湖区渔政局现场不收取现金。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5日,所有类别的垂钓证者都必须在此时间段里完成缴费,逾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办证,不予发证。
3、分宜县片区:持身份证原件的垂钓爱好者统一到分宜县钓鱼协会指定地点独立办理。网上不受理身份证发证机关为分宜公安局的报名申请和缴费。
4、不按规定报名的,视同报名无效,仙女湖区渔政局不给予办理钓鱼证。
三、普通证摇号
1、 摇号时间:报名日期截止后,通过系统摇号抽签产生中签名单。仙女湖区渔政局邀请公证处全程公正,并邀请部分垂钓爱好者现场参与监督。2020年6月18日上午9:30分开始,规定名额摇完为止。
2、 摇号地点:仙女湖区渔政管理局办公室
3、中签名单公示及查询网站:“仙女湖渔政”公众号上公布中签名单,个人也可以通过公众号报名系统查询菜单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是否中签。
四、垂钓证的发放
发放时间:2020年7月5日-2020年7月15日(法定节假日不发放)。
发放地点:仙女湖区渔政局办公室(仙女湖环湖路7#-8#公桩之间)。
领证携带材料:领证者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五、办证收费标准
1、普通证:220元/张(资源增殖费200元,工本费20元)。
2、老年证:140元/张(其中:资源增殖费120元,工本费20元)。
中国钓鱼要办钓鱼证吗?
中国钓鱼要办钓鱼证。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第六条规定:将垂钓行为纳入渔政日常执法管理范畴,有条件的地方应率先探索实行持证垂钓管理制度,引导公众有序规范参与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垂钓活动。
根据此项规定中对垂钓行为规范的要求,首先必须遵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钓鱼证,只允许一人一竿一钩的垂钓行为,对于钓具、钓法、钓饵也有明确的限制,像以往一人多竿、一竿多钩统统定义为非娱乐性垂钓行为,比如海竿阵、串钩钓法、可视锚鱼的做法都是明令禁止的。
持证钓鱼对钓鱼人意义:
这一规定对于大多数钓鱼人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对于那些追求渔获的捕猎者无异于一条枷锁,目的就是为了打击掠夺性的垂钓方式,来减少对鱼类资源的伤害,钓鱼人对此都表示支持,但是也有不少钓友对持证钓鱼存在诸多疑惑,持证钓鱼能保护鱼类资源外。
持证钓鱼对于如今存在已久的垂钓乱象有了约束力,钓鱼的时候乱扔垃圾、乱用小药的行为都会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这些行为都会受到监管,有利于保护自然水域的环境。现在很多自然水域都禁止钓鱼,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个别钓鱼人不自觉,钓鱼的时候乱扔垃圾,并使用危害水体环境的饵料或者添加小药,因此为了保护水源不得不驱赶钓鱼人!
钓鱼证办理条件?
法律分析:(一)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二)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三)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捕捞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和以其他形式转让,不得涂改、伪造、变造。
到他国管辖海域从事捕捞作业的,应当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或者参加的有关条 约、协定和有关国家的法律。
第二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方可发给捕捞许可证:
(一)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二)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三)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的捕捞许可证,应当与上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捕捞限额指标相适应。
第二十五条 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的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规定,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渔捞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