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总工会收到基层工会的会费,可以用于日常开支吗?如工会工作人员工资等
县级总工会可以使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用于支出,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用于违法和违规用途。 工会经费主要是由会员缴纳的会费所组成的,是工会开展工作的重要经济来源。根据相关规定,工会的经费应当用于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提供服务、开展职工文化体育、职工教育和技术培训等需要开支的方面,如: 1. 维护职工权益:如承办劳动争议、维权征地等事务所需开支; 2. 为职工提供服务:如开展职工旅游、保障房屋租赁、职工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福利事务所需开支; 3. 开展职工文化体育:如职工羽毛球、足球、乒乓球、棋牌活动等所需开支; 4. 职工教育和技术培训:如安排职工培训、职业技能等方面所需开支;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标准
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如下:1、宣传活动支出,包括工会组织日常的学习、劳动竞赛,举办各种报告会、展览会、讲座和其他技术交流的宣传费用;
2、文艺活动支出,包括工会开展业余文艺活动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和维修费;
3、体育活动支出,包括工会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的设备购置维修费、经费、运动用品和服装费;
4、工会干部训练费,是指培训工会专职人员的费用;
5、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包括工会专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
6、补助支出,包括工会会员的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
7、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由工会经费开支,其他各种待遇是于本企业其他职工相同,由企业负担。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六)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的培训资料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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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加体育局举办的活动补助能走工会经费吗?
能。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包括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职工参加体育局举办的活动属于职工体育活动,补助是可以走工会经费的。工会经费的特征是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以立法形式维护工会的权益。
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工会宣传活动、工会举办的文艺活动支出、工会举办的体育活动支出、工会干部训练费、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工会专职人员的工资。
依据《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主要使用方向为用于基层职工的教育和工会开展的活动方面,因此截留、挪用工会经费属于违纪行为。
扩展资料:
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7、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不得在二级市场炒购股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不能使用的范围
法律分析:工会经费不能使用的范围如下: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