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一般去哪里做,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么
1.质量技术监督局只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标准备案工作,不负责出具一般性质的检验报告。
2.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般都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验,比如各地省市的质量检验监察所。
质量技术监督局(the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Bureau)是国家职能部门之一,国家设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
省以下设置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对各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11第48号文件改革质监局管理体制。可能采取分级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
做个质量检测报告,应该找哪个部门呢?
我一般质量检测报告的话应该找的就是质检部门,可以找当地的质量监督检验局,看一下他们是否可以出具,或者他们是否有相关的中介公司可以介绍。请问质检报告去哪里办理
质检报告可以去第三方检测机构,即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三条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
第二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