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有些男生非常反感电子竞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有他感兴趣的地方自然就有他不感兴趣的地方,不会存在什么人对什么都是感兴趣的。你所说的一些男生非常反感电子竞技也是非常正常的现象,并不是大多数人都喜欢而小部分人不喜欢就成了异类。我认为这些反感电子竞技的男生一定是有别的兴趣爱好,还有就是对这些虚拟的游戏不感兴趣,另外摆正心态你就会觉得这件事没什么好疑惑的了。
一、反感电子竞技的男生有着自己的兴趣爱好。反感电子竞技的男生可能是那种非常喜欢学习的,每天都一股脑投入到学习当中去,只有学习能够带给他人生价值。也有可能这些男生是非常喜欢运动的男生,他们把花在游戏的时间用来强健体魄,这样做他们才觉得更有意义。
二、反感电子竞技的男生对虚拟游戏不感兴趣。这些男生可能也是对这些网络上的虚拟游戏并不感兴趣,这些虚幻的东西在他们眼中都是假的都是不存在的。只有现实的生活才能让他们觉得是真实存在的,他们觉得与其花费时间在这些虚拟的东西上面不如来切切实实的享受生活,虚拟游戏终归是泡影,人怎样都是要活在现实生活中的。
三、摆正心态看待这个现象。面对这些男生我们不能觉得他们奇怪,这完完全全是非常正常的现象。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也有喜欢与不喜欢的权利,不能因为他们是你眼中的少数人就觉得奇怪和疑惑。我们要摆正心态去看这个现象,当你摆正了心态你就会发现提这个问题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我们要以平常心去接受这个大千世界。
对一些男生反感电子竞技你是什么看法呢?
为什么还有人在反对电子竞技是体育?
某电竞论坛上,爱奇艺体育CEO喻凌霄在发言时痛批电子竞技,直言电子竞技是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能被称为体育,引发了电竞圈内不小的舆论风波。
“从游戏演变而来的所谓的电子竞技,我坚决反对它是体育,这是我明确的观点。我不管你怎么加入的亚运会,不管你怎么搞定的亚奥理事会,但是,我不认账。体育可能在未来需要更多的线上产品,但他一定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体育是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不倡导非健康方式。”——喻凌霄原话。
电子竞技是不是体育项目,这点已经毫无争议,早在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就已经明确电子竞技为中国第99个体育项目。中国电竞发展二十年,早已变成“资本宠儿”,尤其是各地政府的利好政策接连颁布,更是加速了电竞产业的和谐发展。
作为体育从业者,喻凌霄的“逆势言论”引来了众人围攻,但不得不说,他的观点也代表了很大一部分电竞抵制者的观点,这些人为什么无法接受电子竞技呢?从喻凌霄的发言中我们可以窥探一二。
混淆游戏与电竞的概念
混淆了游戏与电竞的概念,是现在很多人抵制电竞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这些人眼中,那种成天泡在游戏中不事生产的“网瘾少年”就是电子竞技代表,因此,他们想当然的给电竞套上“不健康”的标签。
我们必须要先明确什么样的游戏才能成为电竞项目。玩家能够在固定游戏规则下,不受其他外界因素(如充值等)影响,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对抗,这才是一款能够发展成电竞项目的游戏。从这个角度来看,电竞未来的发展很宽广。
但实际上,电子竞技的概念又很窄,以电竞赛事为核心,将俱乐部、厂商、投资商等各方聚集在一起,围绕电竞选手创造价值,从而衍生出产业相关内容,建立稳定健康的产业生态,这才是电子竞技的核心。由此不难看出,电子竞技必须建立在完善的赛事体系之上,它是比游戏更高层次的存在。
不是每位足球爱好者都能参加世界杯,同样的,也不是每个游戏爱好者都可以成为选手去打电竞。更多情况下,玩家都只是以一种打发时间、娱乐消遣的态度进行游戏,这种时候不能将之称为电竞。
中国游戏玩家数以亿计,但真正成为电竞选手的,仅仅只有一小撮。如同足球选手一般,电竞选手每天的训练也非常严格且枯燥,他们需要不停的锻炼反应力与手感,将身体状态提升至最好迎接每一场比赛。
打游戏≠电子竞技,真正区分电子游戏与电子竞技的关系,才是接受电竞的第一步。
强行违背体育发展进程
“游戏演变来的电子竞技,不配被称为体育”,这种观点本身就违背了体育的发展历程。
以足球为例。目前可查的最早足球形态是中国的蹴鞠,相传蹴鞠由黄帝发明,用于军中训练,传入民间后成为最受欢迎的游戏之一。
不难看出,蹴鞠在战国时期,与吹竽鼓琵、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等玩乐活动并称,是民众主要娱乐项目之一。
在还没有“体育”这一概念的中国古代,蹴鞠作为老少皆宜的活动,是当时最受欢迎的游戏之一。如今,蹴鞠演变成现代足球,已经成为风靡全球的体育运动,四年一届的世界杯更是足球爱好者们的狂欢盛典,谁还会在意最早的足球是不是一款游戏呢?
反之来看,如果体育项目不具备普遍的娱乐性,无法获得广大群众的喜爱,那么这个项目将很难推广。以棒球为例,2012年棒球因全球普及度不高,参赛区域少,退出奥运会项目,虽然在东京奥运会即将短暂回归,但依然改变不了消失的命运。
最早的体育项目大半都是由游戏演化而来。游戏的娱乐性决定了它能够被快速推广,随着玩家基数的增加,游戏规则逐渐完善,游戏慢慢展现出竞技性,这就是游戏向体育转变的过程。
电子竞技的发展同样符合这一过程,我们不能因其早期的通俗,就否认其体育项目的本质,以“游戏”为借口不承认电子竞技是体育项目,显然是说不通的。
不看好电竞未来
体育运动员的职业生涯是短暂的,他们在青春正盛的年华里离开了炫彩的世界,一头扎进严格的训练中,把竞技作为生命中唯一的存在。
不论是传统竞技还是电子竞技,只有顶尖选手才能站上最终领奖台,选手为了达成最终梦想,无不拼尽全力,因此健康问题几乎是所有职业选手的大敌。刘翔跟腱断裂,郭晶晶视力严重下降,张继科肩膀受伤……传统竞技体育运动员的伤病多来自于高强度的训练,电子竞技体育运动员也是如此。
过往电竞运动员不被看好的一大原因,还在于不健康的身体和退役后的人生规划。但随着电竞行业愈加完善,越来越多的俱乐部配备了医疗岗位,随时帮助选手缓解伤痛。选手们在退役之后的选择也变得多起来,直播、解说、教练、转向幕后、甚至是重回学校,都能让他们收获更好的未来。
我们不难发现,抵抗电子竞技发展的大多为老一辈年长者,接受新兴事物的能力匮乏。就像是二十年前无法接受周杰伦,二十年后他们也无法接受电子竞技。阳光之下必有阴影,对于同一件事物,有人赞美就会有人厌恶,电子竞技发展至今,小小非议已经无法影响其前进的脚步了。面对不同的声音,我们需要做的,便是在不断推动电竞产业发展的同时,保障产业生态的健康稳定。至于那些不相信电竞的人,便让时间去征服吧!
怎么看待电子竞技?
电子竞技并不等于玩游戏,而是一门新兴的体育运动。电子竞技是以电竞游戏为基础,信息技术为核心的软硬件设备为器械、在信息技术营造的虚拟环境中,在统一的竞赛规则、以及在规则保障下公平进行的对抗性电竞游戏比赛,电子竞技正在成为一种全新的体育运动。
“网络游戏=电子竞技”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随着游戏产业的发展,电竞项目的不断更替,电子竞技早已不再是局限于IP直连或局域网的单机游戏了。尽管网络游戏在发行、运营、付费方式,以及游戏的平台构建上都有很大的不同,但这并不能影响一些平衡性与对抗性很强网游加入到电竞项目中。
电子竞技与网络游戏的不同:
1、基本属性不同,网络游戏是娱乐游戏,电子竞技属于体育运动项目,网络游戏主要是在虚拟的世界中以追求感受为目的的模拟和角色扮演,电子竞技则是在信息技术营造的虚拟环境中,有组织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
2、电子竞技有明确统一的比赛规则,最大特点是严格的时间和回合限制,而网游缺乏明确统一的比赛规则,没有时间和回合的限制,容易使人沉迷;
3、电子竞技比赛是运动员之间秉着公正公平的体育精神的竞赛,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和体力对抗,决出胜负,而网络游戏主要是人机之间或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互动,不一定需要人与人的对抗来评判结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电子竞技
在竞技游戏中「炸鱼」到底是弱肉强食还是道德问题?
也许有很多人愿意把游戏的竞争比作自然界的弱肉强食。菜是原罪,这本没有错,但是,所有自然界的竞争,都是在自然界赋予的同种环境下竞争的,如同竞技游戏的排位机制将水平相似的玩家带到同一环境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样自然规律的大前提,是没有外界恶意干扰的环境,真正认可丛林法则的人,他不会只知道弱肉强食,还会注重自然的平衡之道,这是一般动植物族群都会出现的现象。
“炸鱼”,是指水平较高的玩家绕过了匹配机制的保护,击败远低于自己水平的弱者,这在自然界类比不是“弱肉强食”,而更像是破坏生态系统的“外来物种入侵”。而唯一不同的是,“炸鱼”这一行为是“入侵者”自发的意识,他可以主观的判断到自己将会匹配到远弱于自己的对手,在这一点上,才是为什么是道德问题的原因。
“炸鱼”这样的行为,无论是请代练也好,还是为了单纯“虐杀”带来的享乐也好。这在根本上就有悖于游戏设计者的初衷,是破坏公平的行为。游戏是一个设计者为玩家创造一个新世界供玩家寄托心灵的艺术品,在竞技游戏里,保证良好,友善,公平的游戏环境是玩家共同游戏所需要遵守的准则规范。
炸鱼这件事,从行为到目的都是不道德的。毕竟,公平作为普世价值观,是所有玩家应该遵守的道德底线。
回到当下,因为游戏脱离不了客户端,走不到人文社会的范围,游戏里的规则与秩序建立的再好,游戏外对于“炸鱼者”只是一个账号的问题,在大部分类似的竞技游戏的玩家协议里,游戏公司也只能说一句“禁止破坏游戏公平性或者其他影响游戏正常秩序的行为”而很难对这些行为进行具体的定义和对应的处罚。所以,游戏里的“炸鱼”行为仍然屡见不鲜。
电子竞技应不应该进入奥运会辩论反方论点
下面我方将从三方面对我方观点进行论述:
第一:电子竞技本身的特点与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以及奥运会比赛要求相违背。首先《奥林匹克宪章》明确规定:主要依赖机械动力推进的项目、分项和小项均不能被列为奥运会的比赛项目。而电子竞技运动却是利用电子设备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的。这与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相违背。再者电子竞技是人与人之间智力的对抗运动,缺乏奥运比赛的身体对抗性,这一特点也决定它不可以出现的在强调身体对抗的奥运会中。此外国际奥委会也不承认电子竞技为运动竞技项目,不少奥委会委员提出电子竞技对人体健康不益,强调电子竞技与体育不搭边际,无法达到一项运动竞技项目的标准。
第二:电子竞技不符合确定奥运会运动竞赛项目的3个基本原则:原则②规定奥运会比赛项目必须是对促进身体健康有益的运动项目。据悉,韩国的电竞知名选手每分钟的动作能超过300个,不假以时日刻苦钻研是根本达不到的。也就是说提高电竞技能需要电竞选手长时间神经高度紧张的面对电子设备来进行日常训练,这对玩家眼睛皮肤以及颈椎、腰椎、肩膀、手臂等都会造成极大危害,由于长时间操作电脑,不少人缺少必要的运动和休息,影响了身体健康,甚至患上电脑综合症。李晓峰,著名的SKY,中国最顶尖的电子竞技选手之一。在面对华西都市报采访时说:“我在训练结束之后总觉得手臂有点发麻,肌肉僵硬,甚至有点隐隐作痛的感觉。即便是现在有意识地进行了肌肉训练,有时还是觉得不舒服。眼睛也不是太好,医生说就是被闪光灯闪坏的。”这样的电子竞技何谈是对促进身体健康有益的运动项目呢?原则③规定奥运比赛项目要在目前制定有统一的竞赛章程和规则的运动项目。但当今电子竞技项目处于急剧的更新换代之中,就目前热门的WCG来看,自2000年创立以来已举办了12届,纵观这12届的比赛项目每年都有极大的变化,显然没有定制统一的运动项目。这些均说明电子竞技不满足确定奥运会比赛项目的最基本原则。
第三:若电子竞技纳入奥运会比赛项目,产生的负面影响将不容小觑。就风靡当下的CS等电子竞技的内容看,“枪枪爆头”是玩家们追求的目标,如果把电竞纳入奥运会比赛项目,那么电子竞技的价值导向不免有损象征着世界的和平、友谊和团结的奥运精神。再者因为奥运会的巨大影响力,和示范性作用。很容易让电子竞技在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心中产生不正确的导向性作用,给社会解决青少年沉溺电子游戏的困局雪上加霜。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的认为电子竞技不可以纳入奥运会比赛项目。
一. 基本概念
电子竞技(Electronic Sports)就是电子游戏比赛达到"竞技"层面的活动。电子竞技运动就是利用电子设备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通过运动,可以锻炼和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心眼四肢协调能力和意志力,培养团队精神。电子竞技也是一种职业,和棋艺等非电子游戏比赛类似,2003年11月18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将电子竞技列为第99个正式体育竞赛项。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将电子竞技改批为第78个正式体育竞赛项。
二. 基本特征
1.电子竞技运动有两个基本特征:电子、竞技。
2."电子"是其方式和手段,指这项运动是借助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各种软硬件以及由其营造的环境来进行,这类似于传统体育项目中的器材和场地。在电子竞技运动中,"器材"依赖信息技术来实现,这也是电子竞技与传统体育运动的不同之处。
3."竞技"指的是体育的本质特性,即对抗。作为一个体育项目,对抗是最基本的特征。电子竞技运动有多种分类和项目,但核心一定是对抗、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