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邀请乙去游泳,乙不幸淹死,甲负有民事责任吗?为什么?
意外事故,无法律上的责任。 但甲如果明知乙不会游泳,又和他去的是无保障措施的地方游泳,会有承担。 乙是会游泳的,是身体突然抽筋导致的,无保障措施 18岁以上没有任何责任。以下的话建议还是给一点作为抚慰金,邀请去无保障措施的地方游泳,还是有过错的,虽然程度不高。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没有。 请详细点叙述 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为什么不属于侵权?
乙邀请甲前往某水库游泳,事发突然非人所能预料,况且乙也不是故意知道甲有抽筋的毛病才让他去游泳的。所以不属于侵权!
法律问题,请高人指教?
首先,甲乙都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预见去水库游泳可能产生的风险。其次,甲邀乙去游泳,并不产生乙对甲的法定救助义务。再次,甲腿部抽筋溺水死亡,乙对此没有任何过错。
对于落水者,其同伴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吗?行人有救助义务吗?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则是有责任的。行人一般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这种见死不救算不算不作为犯罪?
不算犯罪,但是甲为此要承担乙造成死亡的民事赔偿责任 1,乙受伤死亡,和甲没有直接关系,是因为乙撞到电线杆后受伤导致的 2,乙装上电线杆和甲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为甲的行为导致乙受伤死亡,甲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种案件,若甲行为属于犯罪,一般有以下类型 1,有义务且有能力而不作为 2,属于其职责义务而不作为 第一类:甲约乙去水塘游泳,乙不会而溺水,甲有能力却没有主动地,积极的救助乙,则甲有罪 第二类:乙遭到暴力殴打,甲是警察正在执勤,看到乙被殴打却视而不见,结果乙受伤或者被打死,甲也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