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高三学生课间跑操猝死,学校该为此事负责吗?
河南一高三学生课间跑操猝死,学校该为此事负责吗?
对于这位学生课间跑操猝死的这件事,学校对于这件事的责任,肯定是逃不掉的,但是这两件事的责任就完全在于学校吗?在我看来,学校虽然有很大的责任,但是作为学生的父母,肯定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这位学生竟然出现了跑操猝死的情况,那么不管是学校还是来自家里的压力都很大,从而导致了这位学生出现身体上过于虚弱,于是导致了猝死。对于猝死的这位学生,并不能怪在学校的课间跑起跑操活动,因为这几乎是每个学校都会做的一件事,同时,其初心也是为了让每个学生锻炼身体,加强身体素质,这样才能更好的学习。
所以这件事,可能出现的原因是学校可能会因为想让学生们考上好的成绩,而疯狂的逼学生们学习,每天早上过早的到校学习,又到了很晚才放回家休息,导致学生们的睡眠严重不足,从而是身体出现各种严重的问题,导致猝死也是有可能的。还有学校在食堂的饭菜管理上,也应该保证学生的营养摄入,只有补种良好的营养,学生的身体状况才会变得更好。不然一味的锻炼,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当然,学校的责任说完,那父母也逃不脱这个责任。作为孩子的父母,望子成龙是好事,但是也不要过于给孩子太大的压力,许多孩子回到家后,除了要完成学校老师给的作业,还要被父母逼着去参加各种培训班。 有的孩子因为承受不了这种压力,走上了自杀的道路。有的只是将压力埋在心中,但是也总会有一天会爆发出来。所以不管是学校还是家长,都有一定的责任。当下也希望越来越多的家长能够重视这个问题,让孩子们能够开开心心的学习,不要给他们过多的压力。学校也是 ,保证孩子们良好的身心健康,学生才会更有动力的去学习。
广西一学生晨跑的时候猝死,学校究竟该不该负责?
我觉得学校是不用负责的。
究竟发生了什么?
从学校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出,所有的学生当时都在篮球场上跑来跑去。跑步过程中,这个初中生的表情很难看,状态很差。摔倒后被老师及时发现,并拨打了急救电话。当救护车赶到救援时,却已经救不回来了。同时,根据尸检报告,这名初中生的死因被认为是心源性猝死。但家长将原因归咎于班主任,认为孩子摔倒在地时班主任还在远处玩手机,没有尽到一个老师的责任,要求学校给予一定的赔偿。
学校是否有责任?
通常来说,孩子在学校里面发生的事,是应该由校方来承担的。但我们也应该具体事情具体分析,这个孩子在摔倒在地后,老师及时发现了,并拨打了急救电话,经抢救无效。因此,学校是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作为家长,失去孩子是非常痛苦和难受的,但一定要注意讲道理,一味地指责学校是没有用的。另外,公安机关已经认定孩子是自然死亡。所以从整个过程来看,我个人认为学校并没有什么错误性的问题,所以学校不用承担责任。
我非常理解这个学生家长的心情
父母很难接受孩子的突然死亡,这是理解的。家人觉得孩子上学好,结果就突然没了,学校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到目前为止,学校并没有表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也没有做出任何协商结果。家人觉得孩子平时身体很好,没有任何异常,也没听孩子说过什么不对劲的话。当一个健康的孩子突然去上学,说死就死了,这是任何人都不能接受的。学校对学生猝死也有一定的责任,但肯定不是疏忽所致。家人希望学校能承担一些责任,给孩子一个公道。所以,最终还是要看家长和学校之间能达成怎样的协议了。
河南一高三学生课间跑操猝死,学校该不该为此学生的死负责?
河南一高三学生课间跑操猝死,学校该不该为此学生的死负责,主要考虑这几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个方面的因素,先要搞清楚这位学生猝死倒地后的黄金四分钟,学校是否进行了及时救治。按照学校的说法,学校老师已经在第一时间联系了校医,也同时拔打了120电话,但没有明确表示校医是什么时间赶到这位学生这里,是否按照规范的救治办法进行救治。理论上,如果在学生倒地时,学校老师联系校医,一般的高中学校,校医跑到学校操作,2分钟以内是可以赶到的。如果这时及时按照规范的方法进行救治,这位学生还是有生还的希望的。
第二个方面的因素,现在很大的争议点是校医是否具备医生职业资格,是否懂得猝死的紧急救治方法,校医是否在4分钟内赶到操场这位学生这里。如果已经做到了及时救治,那学校应该提供证据。比如老师对现场录制的视频和招聘,在场学生的证明等等。如果校医本身不具备医生职业资格,那学校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也就不是区区三到五的人道主义慰问金可以解决了。
第三个方面的因素,是在冬季天气比较寒冷的情况,学校有没有必要让学校到操作跑步,进行这么剧烈的运动。因为在这样的天气情况下,如果学生患有心血管方面的疾病,很容易因为剧烈晕倒,导致猝死的。所以,虽然操场跑步是非常常见的运动方式,但在冬季情况下,学校安排这样的项目,是否存在运动过量的问题,也是值得商榷的。而且这位学生在之前的体检中,并没有发现任何身体问题,是否存在体检不准确的问题。另外,既然进行这种容易引发猝死的活动,学校对于老师这方面的培训不到位,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广西一初中生晨跑时猝死,家长要求学校来担责,学校在此事中有相关责任吗?
引言 : 跑步在学校里面是非常常见的,不仅能够锻炼学生们的身体,同时也为学生们紧张的学习带来了一定的放松。不过在跑步当中可能会出现很多的事故,近日广西一初中生晨跑时猝死,家长却要求学校来担责,那么学校在此事中有相关责任吗?
一、事情原委
据学校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出学生们都是围绕篮球场跑步的,在跑步期间该名初中生的表情难看,状态非常不好,倒地后及时被老师发现,并拨打急救电话,等救护车到了进行抢救,没抢救过来,同时从尸检报告书上来看,该名初中生死亡的原因,初步考虑为心源性猝死。但是家长把原因归结到班主任的头上,认为该孩子在倒地时班主任还在远处玩手机,没有尽到一个老师的责任,所以要求学校给予一定的赔偿,这是很不合理的。
二、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一般来说孩子出了事情是由学校所担的,不过孩子倒地后老师及时发现了,并且拨打了急救电话,经抢救后无效,由此可见,该学校是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身为家长,失去了孩子是很痛苦、难受的,但是一定要讲究道理,不能不能一味的埋怨学校,另外公安机关已经认定孩子是自然死亡,那么从整个过程看下来,学校也没有什么过失之处,所以学校是不用承担责任的,这个时候家长如果硬要学校和老师承担责任,那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三、结语
从整个事件上可以看出,孩子突发疾病死亡,说明孩子的身体已经长时间出现不适了,如果家长能够及时带领孩子前去就医,早日发现孩子身体的异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了。所以小编奉劝各位家长们,平时一定要多注重孩子的情绪和学习上的压力,一旦学生身体发现了不适,一定要前去医院就医,同时家长也要多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
广西学生晨跑猝死,学校称“无责任”,家长不认可,你是怎么认为的?
我认可学校的说法,虽然从人情和心理上有点无法接受,但医的给出的结论是心源性猝死属于突发疾病,属于不可预测的因素,孩子的猝死与学校没有直接关系。
虽后孩子早上好好的去上学,在学校中猝死这一事件的发生让家长不能接受,但在事件发生以后了老师及时把孩子送到了医务室,也及时拔打了当地医院的救助电话,只是孩子是突发性疾病,在救护车到来时已经没有了呼吸。这种疾病偶发性特别强,而且发病很快,基本没有救治空间,所以学校说“无责任”是有道理的。
一、意外随时都可能发生
广高这个学生晨跑猝死,被医院诊断为心源高猝死,这是一种突发疾病,致死率特别高,在查阅监控的时候可以发现,这个学生在晨跑的时候,老师没有对他进行任何处罚,在孩子倒地以后,老师还及时把孩子送到了幼师,尽到了救助和监管的责任,这种情况也是老师不愿意看到的但只能说意外随时都可能发生,虽然不想接受,但又不能不接受。
二、意外出现要理性对待
意外既然已经发生,人们就要理性对待这个问题,不能把过多的责任都推给学校医保如果通过监控和警方的调查确定孩子属于促使校方没有责任,就要按受这样的事实,不能因为自己心理无法接受就认为学校应该负责。其实学校、老师都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在这个事情发生后,老师心里也会很难过,也会留下阴影。
三、学校应该多注意细节
学校虽然没有重大过错没有必要的责任,但学校在以后的管理上应该多注意细节,虽然让学生坚持每天跑操是对孩子负责的一种表现,能锻炼他们的身体,但在发现孩子不正常或者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一定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就医,不能勉强孩子继续跑操,不然会耽误救治时间也可能会出现严重的后果。